中国多式联运深度研究报告
2017/3/24 23:25:16


(2017年2月)当前我国物流业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费用所占的比例明显偏高,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成为现阶段我国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难题。而多式联运作为传统运输方式的分支,通过对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在保证原有运输方式的相对优势的同时,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单一运输方式所带来的缺陷。
因此我们从单一运输方式以及多式联运的特点着手,通过分析现阶段物流业所处的环境,试图探索多式联运未来是否有望成为重要的配送方式之一,并据此筛选出未来有望受益多式联运发展的企业。

 
  报告正文
  多式联运是什么?
多式联运通常意义上是指由两种及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来共同完成货物运输的运输过程。根据是否跨越其他国家分为国内多式联运和国际多式联运。其中国际多式联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一般是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地点的货物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的特征
多式联运整个过程只有一个运输合同。多式联运与传统的联运最大的区别在于多式联运整个过程中只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明确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的合同关系。在签订相关合同的过程中,从事多式联运服务的企业将负责货物从接收地到目的地的全程运输责任并据此收取全程单一运费。
运输方式覆盖两种及以上。目前全球对于固态货物的运输主要包括海、铁、公、空四种,根据定义,多式联运需涵盖四种运输方式中的两种及以上。在我国由于国际海上运输与沿海运输、内河运输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我国将国际海上运输、国内沿海以及内河运输视为不同的运输方式,同时我国与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有所不同,我国对于多式联运的定义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所包含的运输方式中必须涵盖海上运输方式,可以是沿海运输也可以是国际海上运输。
多式联运发展至今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运输链条延伸,陆桥运输兴起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在海上运输的不断普及,原有的运输方式开始走向标准化。一些铁路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业绩,逐步开始拓展原有的以驮背运输(驮背运输是一种公路和铁路联合的运输方式,货运汽车或集装箱直接开上火车车皮运输,到达目的地再从车皮上开下)为主的背负式运输业务范围,通过与卡车运输公司展开合作,延伸了集装箱的内陆运输链条,逐步开展铁路箱驮运输业务。1956年8月,密苏里太平洋铁路公司开始在堪萨斯城和圣路易斯之间开展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并配备了更多的标准铁路平板车,至此铁路集装箱业务开始逐步发展。
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铁路集装箱业务的逐步发展,海运集装箱开始更多的出现在铁路上。天平洋与大西洋之间的贸易需求开始逐步增加,为了增加企业的市场利润,南太平洋铁路公司与海运公司联合开发了一种新的集装箱运输服务。至此,大陆桥运输作为经由巴拿马运河的全水路运输的一种替代方式逐步发展起来,并由此衍生出“小陆桥”和“微陆桥”两种陆桥运输体系,共同奠定了集装箱海铁联运的基础。在这一时期,欧洲铁路注意到了美国集装箱和多式联运的发展。1966年,在内陆集装箱铁路班列货运网络形成的基础上,英国和比利时之间也开展了海铁多式联运服务,至此海铁多式联运开始在美洲和欧洲逐步发展起来。

第二阶段:世界贸易模式转变,运输业管制放松推动多式联运发展
20世纪70年代,随着亚太地区一些国家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欧洲在美国进口贸易中的地位逐步下降,美国西部沿海、中西部以及东部地区的大型城市对远东地区的商品贸易需求快速增长,再加之在这一时期集装箱的制作开始趋于标准化,企业的转运难度降低,大陆桥货物运输和海铁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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