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负不降反增:“营改增”或背离改革初衷
2012/3/24 13:38:08

      试点2个月后,近日一份有关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实施效果的体检报告新鲜出炉:相比增值税扩围之前,物流业税负不降反而几乎增加了一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月21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今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
  据受调查企业反映,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企业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是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
  今年1月1日,上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根据试点内容,上海交通运输业采用11%的增值税税率,代替了过去营业税3%的税率;而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则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代替过去营业税5%的税率。
  “新增的11%和6%两档税率都是在过去数据的基础上模拟测算的结果,按照此税率,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应该不会有所提高,但是也不排除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中国社科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志勇(微博)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据杨志勇介绍,“营改增”本来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这主要和企业所处的生产经营周期有关,当企业处于起步阶段,购买的货物较多,有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税负就会降低,当购买的货物较少时,没有抵扣项时,税负就会提高。”
  所以,杨志勇提议,判断企业税负是否增加最好统计企业一个生产周期的情况,而不要只看几个月的情况,这样可能会更合理。但他同时也强调,如果企业税负确实增加了,就要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因为作为我国“十二五”时期第一大税制改革——“营改增”的初衷是为了消除重复征税。根据中央的指导精神,“改革试点行业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营改增’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增税,而是为了理顺税率以及行业的发展。从动机上怀疑改革我觉得是不恰当的,但具体设计的方案与目标之间可能会有差别,如果链接很好就不叫试点了,试点无非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杨志勇分析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本来是要减税,可结果却成了增税,这显然是和我们改革的初衷相违背的。如果改革的效果与目的背道而驰,一定是改革的政策出了问题,应该马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如果税负确实增加了,那么改革政策应该如何调整?对此,不同的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将“货物运输服务”从“交通运输服务”中剥离,纳入“物流辅助服务”,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
  也有业内人士提议,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项目。比如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房屋租金等。对存量资产(非不动产)采取过渡性抵扣政策,允许物流企业现有的运输工具及设备依据一定比例纳入进项税额抵扣。
  有内部人士透露,为解决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上海拟出台“营改增”过渡扶持政策,其中将对物流企业税负按新旧办法进行衡量,如果企业税负增加,则将增加部分返还给企业。
  孙玉栋提议,“营改增”最好在全国推广,“因为增值税的设计有一个上下加,你的销项和下家的进项是链接起来的,你的进项是上家的销项,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真正的抵扣链条。”
  “由于目前‘营改增’只在上海地区展开,这样容易产生地区洼地,试点企业外购的货物和劳务是不能抵扣的,所以个别企业可能会因抵扣不完全而造成税负增加。”孙玉栋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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