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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三中全会电商新政:政策利好跨境电商

[日期:2013-11-28] 来源:联商网   作者: [字体: ]

        一、事件背景:

  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与电子商务行业直接相关的政策有两条。

  第一,《决定》称,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第二,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二、相关数据: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电子商务市场继续维持高歌猛进般的发展势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35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B2B交易额达3.4万亿,同比增长15.25%;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542亿元,同比增长47.3%,预计2013年有望达到17412亿元。

  我国跨境电商虽起步早,但从目前的交易规模来看,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均高于线下传统外贸交易额增幅。但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在出口中所占份额还较小。

  三、分析点评: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认为放开电子商务外资准入限制,这是一个新的政策信号,充分的市场竞争,对国内电商而言,既是一个压力,也是一个动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分别从这一政策信号对跨境电商、外资准入、上市公司三方面进行分析点评:

  观点一:政策利好跨境电商市场亟待壁垒解决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员认为,《决定》中表示,加快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以及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这将给包括小额外贸出口、海外网购进口等业态在内的跨境电商行业带来利好。

  曹磊指出,跨境电商因能有效的缓解我国进出口形势严峻的困境,备受国家各部门的关注,从今年起,国务院、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利好政策,商务部更是出台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多项政策,旨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曹磊表示,目前国家对跨境电商是监管和促进双管齐下。一方面监管加强了电商方面的电子检验检疫和海关偷税漏税的管理;一方面从简化报关流程以及便利支付方式方面促进跨境业务。此次决定中释放的信号,或将对跨境电商的限制,一些关键问题,比如通关、结汇、税收等进行调整,将跨境贸易从国内国外的商务流打通,让跨境间的商务流动更加通畅。政策推动将利好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如全球速卖通、敦煌网、兰亭集势、米兰网、易唐网等,以及京东(JD.COM)、凡客为代表的布局海外市场的网络零售商。

  观点二:或将影响国内电商市场现有市场格局相关上市公司将受益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国内电商市场发展迅猛,市场潜力巨大。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将吸引更多的外商以投资、入股等方式进军国内市场,让国外优秀的电商企业以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落地,不仅能拉动投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能刺激电商经济增长。

  张周平指出,外商的进入给国内消费者带来更多丰富的商品选择,更好的刺激国内消费者对国外商品的购买需求,所以随着外资、外商介入后,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发展。目前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还比较小,放宽外资进入后,将会促进该市场“蛋糕做大”。

  张周平预测:为此,受益该政策,电商相关上市公司或将受影响,主要包括B2B领域的慧聪网、生意宝、焦点科技、慧聪网、上海钢联、环球资源、环球市场;B2C行业的海外公司麦考林、当当网、唯品会、兰亭集势。

  同时,中国电商市场前景广阔,作为一块被不断做大的蛋糕,中国电商市场一直被海外投资者所觊觎,不断上演外资电商入侵、崛起、水土不服甚至逃离的戏码。但这都阻碍不了外商对国内市场青睐,除国外电商企业外,国外传统零售企业等也均把目标瞄向中国。美国梅西百货和美国最大的连锁仓储量贩店好市多均将于今年以电商形式进入中国。

  目前国内电商虽已形成一定的市场格局,但随着未来更多有竞争力的国外企业加入,或外商通过投资方式进军国内市场,都将加剧电商市场竞争,或将影响国内电商市场现有市场格局。

  观点三:“VIE结构”协议控制现实促电商资本准入放宽

  由于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内容十分广泛,可能涉及网络销售、在线支付、软件开发、互联网经营等多种服务。因此,对于外商投资电子商务公司的准入政策,也需从多个层面解读。

  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的规定,“网上销售”属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然而,目前为止并未发现对外资从事“网上销售”的外资比例限制和投资条件约束的规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外资从事网上销售,审核的关键是其业务是否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如果属于后者则需要申请ICP许可证,但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是很难申请该证的。一些获得外资融资的网站为了规避这一政策,将公司整体架构设为了“VIE结构”,其直接经营主体则按照内资设立。

  “VIE结构”常见���国内的互联网公司,通常这种架构的目的,是使境外注册的公司和在境内进行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使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

  由于国内风险投资起步晚,产业发展不成熟,互联网公司早期发展时大多会接受境外融资成为“外资公司”。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电子商务巨头也都是VIE模式的受益者。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目前的政策及法律风险确实给外资直接进入中国电商市场带来了障碍,这也导致外资投资电商在中国市场面临着很多不确定的成本和政策风险。此前很多境外投资者通过VIE的协议控制的方式回避掉了电商不能外资控股的限制。国家的限制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文。与其长期“有名无实”,还不如“顺水推舟”。所以此次国家考虑了电商资本方面的准入,在投资注册方面放宽政策。

  此外,曹磊认为,目前,《决定》是纲领性的文件,不是具体的实操性的文件,转入实操层面,还需要一定过程,中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化,包括对大量“潜伏”在中国互联网企业背后的境外VC/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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